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公安部最新举措来了,落户大城市会更便捷吗?
发布时间:2023-08-04 23:08:27 来源:经济日报

公安部8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其中有多项举措涉及优化户籍政策。


(资料图片)

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措施涉及户籍政策?今后落户大城市会更便捷吗?如何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

问: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措施涉及户籍政策?

答:其一,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其二,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其三,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其四,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试点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居住证办理、户籍类证明开具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其五,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对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事项,全面实施“跨省通办”。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表示,公安部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问:此次新政提出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今后落户大城市会更便捷吗?

答:有分析认为,户籍准入同城化最终的目标是打破户籍限制,促进人口流入,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本身具有人口吸引力,在人口流入方面还没有太大的压力。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已有大城市开始推出放开落户的政策。比如,浙江在今年7月发布《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同时进一步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口大数据与政策仿真(工作坊)研究基地主任米红认为,虽然浙江的人口净流入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但是近年来人口流净流入有所下降。此外,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快速发展双循环,实际上对浙江外向型经济产生不小影响。所以,浙江此时放开落户限制是未雨绸缪。

还有专家指出,从长期来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不但具有可能性,而且具有必要性,但就当前来讲,北京、上海等地由于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人口总量和城市容量等,暂不会立即推行这项政策。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

答: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张林山表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一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另一方面,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来源经济日报记者曾诗阳,综合澎湃新闻、北京商报、潮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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